黑芝麻:独立董事关于为深圳市润谷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30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深圳市润谷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2019-04 号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关于为深圳市润谷食品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等事项。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本次审议担保事项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深圳市润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润谷”)因经营需要,本次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九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我们认可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
3、我们关注到深圳润谷目前的经营存在一定困难,但其经营的业务有良好的发展
前景,在上市公司的管控下,对其经营模式和产品结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并派驻营销总
监加强经营管理,经调整后其 2019 年度经营业绩将得到较好的改善;公司对其处于控
股地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加强了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的建
设,内控规范,经营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同时,深圳润谷另一股东将其持有深圳润
谷 49%的股权全部质押给本公司并承诺以其个人信用担保作为其向公司因本次担保而
提供的质押反担保,由此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我们认为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4、经核查,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5、因深圳润谷 2018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 7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我们同意将本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志浩、李水兰、袁公章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