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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03-23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6-1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经营业务的重
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韶钢松山”,证券代码:000717)于2016年2月1日开市起停牌。因该重
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22日进
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3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
在2016年5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经由宝钢集团告知,目前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
对方范围初步确定为宝钢集团下属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经由宝钢集团告知,目前重大资产重组
的初步意向为出售公司全部钢铁业务资产收购宝钢集团下属的非钢铁业务资产,
具体细节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二、重组进展情况: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划推动过程
中。
    1、公司及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
沟通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意向协议。
    2、公司及有关各方尚未启动相关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相关工作。
    3、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积极落实
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公司已选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选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和公司律师尚未正式签署协议),选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审计评估机
构,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
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涉及多个有权部门的沟通工
作,且置出的钢铁业务资产规模较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
较大且目前尚未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
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承诺:
    如上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自
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或发布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停牌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