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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0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6-2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在韶钢办公楼北楼五楼中型会议室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长傅建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符合
《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会议逐项审
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四、会议决议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报告及摘要将尚需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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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59,550.05 万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333,717.80 万元,2015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93,267.85 万元。2015 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与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
的工作精神。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并征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同意,公司
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为 77.5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度基建技改项
目投资框架计划》。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公司《2016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的公告》。
    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关联董事傅建国先生、赖晓敏先生、严鸽群先生、王少杰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
决,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
警示特别处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告》。

    (十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
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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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
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二)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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