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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韶钢: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8-3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
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的《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
价格严格按照定价政策制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
联交易事项均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合同条款基本为格式条款,相关内容严格
执行《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游达明                                  冯育升




             林睦翔                                  莫   玲


                                                      201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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