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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韶钢: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8-31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ST 韶钢          公告编号:2016-6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16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
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8 日
(星期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9 月 8 日(星期四)。
    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五楼会议室
                                    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的《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
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18 日(星期日)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二,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1 日




                              3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表决意见
 序号                  提 案 事 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
  1
                          案》

  备注:1.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
           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             100
        议案 1     《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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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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