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8-6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30
日、11月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8-60)
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6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的有关事
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
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3 日(星期
二)下午 3:00 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4 日(星
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1
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续聘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
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一)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二,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
3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提案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续聘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备注:1.委托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2.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
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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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提案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续聘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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