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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终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的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8-6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终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钢铁”)的通知,
韶关钢铁已终止非公开发行 20 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办理了相关的解除质押登记手
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7-58),公司控股股东韶关钢铁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进展情况
    2018 年 1 月 25 日,本次发行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并获得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64 号)。2018 年 1 月 31 日,韶关钢铁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可交
换私募债质押专户(以下称“质押专户”)。2018 年 2 月 5 日韶关钢铁已将其持有的
64,175 万股公司股份过户到上述质押专户中,用于韶关钢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
券进行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暨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韶关钢铁的通知,韶关钢铁已终止非
公开发行 20 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
  股东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质押股     质押开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名称       东及一致行动人   数(万股)   始日期
                                                                            股份比例


                                            1
宝武集团广                                                       华泰联合
                                     2018 年 2   2018 年 11 月
东韶关钢铁             是   64,175                               证券有限   49.9995%
                                      月5日         29 日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合   计        64,175                                          49.9995%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韶关钢铁本次解除质押 64,1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238%。本次解除质押后,
韶关钢铁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为 0 股。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韶关钢铁持有的无
限售韶钢松山 A 股股票 1,283,512,890 股,占韶钢松山总股本的 53.05%。
    韶关钢铁上述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其对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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