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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作为广东韶钢
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
对公司提交的《2019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二)关于 2019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以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锁定汇兑损失为目的所开展的远期结
售汇、掉期和期货业务以及以锁定利润规避价格下跌风险开展的螺纹钢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
品业务管理办法》、《外汇交易管理办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
相关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衍生品投资行为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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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游达明                                       冯育升




           林睦翔                                        莫   玲




                                                              2019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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