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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2019-06-1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作为广东韶钢
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
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我们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世平先生、刘建荣先生、张永生先生、莫玲女士
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谭燕女士、刘中华先生、向凌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
兼职等情况,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不允许担任董事的情况。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以上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3.本次换届选举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游达明                                冯育升




           林睦翔                                 莫   玲


                                                         2019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