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0-5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被否决议案为:《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之第一项议案《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 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2:1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30 日 1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57 人,代表 股份 1,378,137,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6.959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286,832,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3.185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 人,代表股份 91,305,26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7737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 务所陈竞蓬、殷巧娟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334,239,090 股 , 占出 席 本 次 股东 大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6.8146 %; 反对 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5 %; 弃权 1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7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077 %; 反对 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626 %; 弃权 1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7 %。 表决结果: 通过。 (二)逐项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需逐项表决,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 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会中 小投 资者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2.发行方式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28,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2.8700 %; 反对 44,596,6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7.13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00 %; 反对 44,596,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3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会中 小投 资者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4.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会中 小投 资者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5.认购方式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28,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4 6.锁定期安排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28,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28,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8.上市地点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48,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2.8911 %; 反对 44,473,960 股, 占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47.0003 %; 5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911 %; 反对 44,47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003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三)未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50,7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89 %; 反对 43,775,8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6.2626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7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89 %; 反对 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626 %; 弃权 102,700 股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会中 小投 资者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引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 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拟引入战略 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334,777,690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6.8537 %; 反对 43,25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88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26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769 %; 反对 43,25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45.7145 %; 弃 权 102,700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大 会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085 %。 表决结果: 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与本次发行 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本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1.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 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项表决,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28,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2.8700 %; 反对 44,596,6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7.13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00 %; 反对 44,596,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3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2.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3,540,99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6.7640 %; 反对 44,493,9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2286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 权 102,700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大 会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085 %。 表决结果: 通过。 (六)未通过公司《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 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1,2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738 %; 反对 43,260,2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5.7177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2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738 %; 反对 43,26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177 %; 弃权 102,700 股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会中 小投 资者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未通过。 (七)未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 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7.0215 %; 9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28,100 股, 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 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未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334,774,690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6.8535 %; 反对 43,26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90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2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738 %; 反对 43,26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177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2020-2022 年)》。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4,757,69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 大会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 数的 96.8523 %; 10 反对 43,277,260 股, 占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3.1403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2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558 %; 反对 43,27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357 %; 弃 权 102,700 股 ,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大 会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085 %。 表决结果:通过。 (十)未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 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11,100 股, 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 权 102,7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085 %。 表决结果:未通过。 (十一)未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 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 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746,2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3.6289 %; 反对 43,775,8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6.2626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7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89 %; 反对 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626 %; 弃权 102,700 股 ,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会中 小投 资者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未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375,718,750 股 , 占出 席 本 次 股东 大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245 %; 反对 1,8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7 %; 弃权 6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2,20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37 %; 反对 1,800,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029 %; 弃权 618,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34 %。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2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竞蓬、殷巧娟 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0 年 7 月 23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 2020 年 7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1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