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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2020-09-22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0-6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10 个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
-37)。
    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9 个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
-38)。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议案为:《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广东省广物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
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之第二项议案《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
2022 年)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议案为: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之第一项议案《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
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1 日披露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52)。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为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意愿,公司
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后,审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该议案无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之后,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将不再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与认购对象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解除双方已签
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同时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解除双方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议案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