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李世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委 员会职务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李世平先生因工作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 一致。 2.李世平先生辞去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 李世 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 效。 3.公司董事会已就补选董事事项做出后续安排,李世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 的正常运行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独立董事签字: (谭 燕) (刘中华) (向 凌)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