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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公司董事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恪
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
事会各项工作。2020年,公司聚焦 “全面对标找差,创建世界一流”的管理主题,坚
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坚持基层基础管理不动摇,践行“准点”精
益运营思想,安全、环保管理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制造体系能力实现新跨越,智慧制
造向纵深发展,科技创新体系能力显著提升。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15.56亿元,同比增
8.28%;净利润18.61亿元,同比增2.06%。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15 家金融机构申请 172
亿元人民币及 9,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0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计
划的议案》、《2020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解旗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国权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与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在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
议案》、《与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执行新
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2020 年度预算的议案》、《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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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引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韶关钢铁认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在宝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
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情况暨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7.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参股
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聘任谢志雄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陆隆文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10.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谢志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的主要情况
    1.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419,524,4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和红利到帐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
    2.公司向 15 家金融机构申请 172 亿元人民币及 9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
    3.与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4.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修订了《公司章程》。
    5.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经审慎决定,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发布了《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6.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作伙伴)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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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0 年末公司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为 2,419,524,410 股,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 100,824 户。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除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宝武集团
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外的其余 9 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767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6.52%,其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068 亿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16%。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高管年度报酬情况
    2020 年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外部董事)共 13 人,在本
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为 765.14 万元。其中,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 2 名,金额为 118.94
万元,在本公司领取报酬金额最高的前 4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 391.33 万元。
在本公司领取津贴的外部董事 4 名,外部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每人 8.00 万元(不含
税)。
    2020 年内,在公司领取了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8 人,实际领取报
酬数额 0~10 万元 9 人,10~20 万元 0 人、20~50 万元 3 人、50~100 万元 5 人,100~
120 万元 2 人。公司高级副总裁陆隆文先生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截至年度董事会召开日)
    1.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原副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2.2020 年 3 月 23 日,聘任李国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3.2020 年 10 月 13 日,皮丽珍女士由副总裁调整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4.2020 年 12 月 16 日,聘任谢志雄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陆隆文先生为公司高级副
总裁。
    5.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原董事长李世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6.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副总裁李国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7.2021 年 1 月 7 日,选举解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谢志雄先生为公司董事。

    (三)公司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职员工 6,058 人。其中:生产人员 4,995 人;销售人员:138
人;技术人员:728 人;财务人员:52 人;行政人员 145 人。
    五、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公司治理结
构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各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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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决策、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等,确保了公司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
中规范地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则、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三公”原则,认真、及时
地履行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
有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确保了公司全体股东均有平等的机
会获得公司所公告的全部信息。
    公司治理状况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 0。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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