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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3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营销中心 1002 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9 人,代表股份
1,390,919,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7.487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287,319,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3.205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 人,代表股份 103,600,43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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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年审会计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
州)律师事务所黄启发、梁嘉诚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
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82,88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5%;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弃权 7,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37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219 %;
    反 对 435,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4055 %;
    弃权 7,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2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82,88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5%;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弃权 7,6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37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219 %;
    反 对 427,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980 %;
    弃权 7,6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01 %。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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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1,382,88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5 %;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弃权 7,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37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219 %;
    反 对 435,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4055 %;
    弃权 7,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26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500017 号)。
    表决情况:
    同意 1,382,88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5%;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弃权 7,6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37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219 %;
    反 对 427,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980 %;
    弃权 7,6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01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 年度预算的
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90,48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 %;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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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5 %;
    反 对 435,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405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90,48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45%;
    反 对 427,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980 %;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宝武集团中
南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45 %;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45%;
    反 对 435,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405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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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1,390,48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45 %;
    反 对 427,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980 %;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 年度基建技
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89,222,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0 %;
    反对 1,6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5,709,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97 %;
    反对 1,6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向 16 家金融机构申请 221 亿元人民币及 9,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向 16 家
金融机构申请 221 亿元人民币及 9,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89,134,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6 %;
    反对 1,7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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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5,621,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78%;
    反对 1,7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47%;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 年金融衍生
品投资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89,259,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6%
    反对 1,6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5,746,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40 %;
    反对 1,6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6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黄启发、梁嘉诚   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详见 2021 年 5 月 13 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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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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