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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12-10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的有关事
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
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
四)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1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高级管
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B10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赖晓敏先
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因只选举 1 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人,且采用
等额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补
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1)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议案名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
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3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提案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 2 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委托人应对“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
 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
 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
 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提案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 2 人
2.01          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2.02           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2.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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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6 日 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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