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 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2.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 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订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谭 燕) (刘中华) (向 凌) 2022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