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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公司董事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恪
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
事会各项工作。2021 年,我们攻坚克难,在产能“双控”和“双碳”的大背景下,以“对
标挖潜,释放极致能力;体系降本,追求极致效率”为经营方针,再创经营佳绩。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4.82 亿元,同比增 44.13%;净利润 19.22 亿元,同比增 3.27%。
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金融衍
生品投资计划、股权激励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在营销中心 1002 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解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
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在 B1001 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1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 16 家金融机构申请 221 亿元人民币及 9,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2021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案》《2021 年金融衍生业务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营销中心 1002 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预算的议案》《关于
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
情况暨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对外投资
参股设立广东宝氢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戴文笠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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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李国权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的议案》《关
于补选李国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7.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进方案”的议案》。
    8.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情况暨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9.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更新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拟续聘 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广东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2.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的主要情况
    1.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作伙伴)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公司补选了谢志雄先生为公司董事,补选了李国权先生为公司董事,补选了赖晓
敏先生为公司董事;补选了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为公司监事。
    3.公司向 16 家金融机构申请 221 亿元人民币及 9,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
    4.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2021 年末公司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为 2,419,524,410 股,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 107,226 户。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除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外的其余 9 名股东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1.982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19%,其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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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公司股份 1.214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高管年度报酬情况
    2021 年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外部董事)共 14 人,报告
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总额为 767.08 万元。其中,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 1 名,金额
为 5.37 万元;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 1 名,金额为 19.31 万元;在本公司领取津贴
的外部董事 4 名,津贴标准为:每年每人 8.00 万元(不含税)。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
高级管理人员 8 名,总额为 739.74 万元。
    2021 年内,在公司领取了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7 人,领取报酬总
额为 1,142.34 万元。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截至年度董事会召开日)
    1.2021 年 1 月 7 日,选举解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2021 年 1 月 4 日,副总裁李国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2021 年 6 月 21 日
再次被聘任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2021 年 7 月 7 日选举为公司董事。
    3.2021 年 1 月 7 日,选举谢志雄先生为公司董事。2021 年 6 月 9 日,董事、总裁
谢志雄先生于因工作原因辞职。
    4.2021 年 11 月 19 日,董事张永生先生于因工作原因辞职,2021 年 12 月 16 日补
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5.2021 年 11 月 19 日,监事会主席刘二先生、监事赖万立先生应控股股东安排辞职,
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补选旷高峰先生、张刚先生为公司监事,刘二先生、赖万立先生辞职生效。2021
年 12 月 16 日选举旷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6.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郭春红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导致公司监
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谢文贤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郭春红先生辞职生效。
    7.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财务负责人郭利荣女士因工作原因辞职。
    (三)公司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职员工 5,589 人。其中:生产人员 4,551 人;销售人员:147
人;技术人员:681 人;财务人员:64 人;行政人员 146 人。
    五、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公司治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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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各项内
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决策、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等,确保了公司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
中规范地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则、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三公”原则,认真、及时
地履行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
有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确保了公司全体股东均有平等的机
会获得公司所公告的全部信息。
    公司治理状况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 0。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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