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韶钢松山: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3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公司 B1001 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1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3 人,代表股份
1,440,853,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453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283,622,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965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9 人,代表股份 157,231,084 股,占

                                        1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4877%。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年审会计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
州)律师事务所黄启发、叶可安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
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412,063,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18 %;
    反对 17,184,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27    %;
    弃权 11,6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28,451,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905   %;
    反对 17,184,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288   %;
    弃权 11,6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07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410,265,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71 %;
    反对 18,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1    %;
    弃权 11,6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26,653,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473   %;
    反对 18,96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594 %;
    弃权 11,6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7.3933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1,411,903,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08 %;
    反对 17,344,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7    %;
    弃权 11,6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28,291,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891 %;
    反对 17,344,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02 %;
    弃权 11,6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07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510280 号)。
    表决情况:
    同意 1,410,264,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70 %;
    反对 17,782,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2       %;
    弃权 12,80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26,652,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464 %;
    反对 17,782,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093    %;
    弃权 12,80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43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 年度预算的
公告》。
    表决情况:
                                       3
    同意 1,405,754,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40 %;
    反对 33,89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6   %;
    弃权 1,2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22,142,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85   %;
    反对 33,89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579 %;
    弃权 1,2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6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413,769,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03 %;
    反对 25,852,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43    %;
    弃权 1,2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30,158,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760   %;
    反对 25,852,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416   %;
    弃权 1,2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4 %。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 年金融衍生
品投资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405,871,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22 %;
    反对 32,550,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1 %;
    弃权 2,4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22,26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532   %;

                                        4
    反对 32,550,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008   %;
    弃权 2,4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60    %。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1,306,157,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17 %;
    反对 131,600,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35      %;
    弃权 3,0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2,54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381 %;
    反对 131,600,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932   %;
    弃权 3,0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86 %。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表决情况:
    同意 1,407,548,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85 %;
    反对 30,209,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66    %;
    弃权 3,0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23,936,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193   %;
    反对 30,209,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21   %;
    弃权 3,0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86 %。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 年度基建技
                                        5
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408,240,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66 %;
    反对 31,41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01   %;
    弃权 1,2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24,628,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596 %;
    反对 31,411,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68   %;
    弃权 1,2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6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黄启发、叶可安    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详见 2022 年 5 月 12 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