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 原则,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 议案》发表以下事前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 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公司系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合 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谭 燕) (刘中华) (向 凌)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