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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鑫安: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07-29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中期报告全文

    2010年7月30日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2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2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5

    第六节 重要事项………………………………5

    第七节 财务报告………………………………6

    第八节 备查文件………………………………55

    2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

    存在异议。

    3、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4、本报告期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5、 公司负责人秦海员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永州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Jiaozuo xin’a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缩写:JZXA

    2、法定代表人:秦海员

    3、董事会秘书:毋晓冬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神州路西段1698号焦作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1号公寓

    联系电话:(0391)3680667 13782796523

    传 真:(0391)3560995

    电子信箱:qhy@jzxa.com

    4、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民主北路15号

    公司办公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28号

    邮政编码:454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jzxa.com

    电子信箱:jzxa@jzxa.com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2010年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3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鑫安

    股票代码:000719

    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9 年 2月23日

    最近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3年6月22日

    注册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民主北路15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豫工商企4100001002923

    税务登记号:41080017000041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兴业大厦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

    减(%)

    总资产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0.00

    股本129,375,688.00 129,375,688.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0.00 0.00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0.00 336,630.77 -100.00%

    营业利润0.00 -29,560,237.37

    利润总额0.00 -35,667,63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0 -35,667,63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0.00 -29,560,237.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0.28

    净资产收益率(%) 0.00% 0.00%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 -1,786,745.1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00 -0.01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不适用。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4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 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8,25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28.70% 37,130,822 37,130,822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

    国有法人10.00% 12,933,342 6,627,943

    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9.24% 11,954,314 11,954,314 11,954,314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管理人

    国有法人8.36% 10,818,741 10,818,741

    周口市城市信用社股份

    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4.16% 5,387,900 4,940,4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分行

    国有法人3.25% 4,198,249 3,849,558

    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2.50% 3,236,642 3,236,642 3,236,642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

    金会

    境内非国有

    法人0.92% 1,190,042

    武汉塬生光电通信产业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0.92% 1,19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河南省分行

    国有法人0.78% 1,007,844 924,136

    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流通股数量股份种类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305,399 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1,190,042 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塬生光电通信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1,1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丹969,042 人民币普通股

    庾燕航937,101 人民币普通股

    张志良689,921 人民币普通股

    周仁瑀619,023 人民币普通股

    赖顺兴544,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复昌453,790 人民币普通股

    李那447,780 人民币普通股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公司董事长秦海员先生尚持有8,153股的公司股份为限制性股份,本报告期无变动。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就是围绕中国证监会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改方案在预沟通

    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材料补充。目前,相关补充材料已报送中国证监会,待中国证监会正

    式回复后,公司将启动资产重组及股改程序。

    5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不适用。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四)、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参股公司经营。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无

    (七)、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不适用。

    (六)、投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应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发行新股方案。

    二、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三、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六、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

    七、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

    八、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九、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无。

    6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十一、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无。

    十二、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年06月

    01日

    公司办公室电话沟通公司流通股股东

    公司资产重组及股改工作进展情

    况

    第七节 财务报告(审计)

    一、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是

    审计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10)70号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毋晓冬

    引言段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鑫安”)财务报表,

    包括2010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1-6月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

    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段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焦作鑫安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

    的会计估计。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焦作鑫安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焦作鑫安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非标意见强调事项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截止本报告签发之日,焦作鑫安破产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成为了零资产、零负债

    的公司。焦作鑫安计划在依照法律程序完成破产重整的基础上,通过推进重大资产

    重组使焦作鑫安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尽管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五)所述,焦作鑫安

    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与焦作鑫安资产重组有关审批

    事项正在履行相关程序,能否获得全部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焦作鑫安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7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地址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10年07月28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党惠茹 秦喜胜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0.00 0.00 0.00 0.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0.00 0.00 0.00 0.00

    预付款项0.00 0.00 0.00 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0.00 0.00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0.00 0.00 0.00 0.00

    在建工程0.00 0.00 0.00 0.00

    工程物资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0.00 0.00 0.00 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0.00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0.00 0.00 0.00 0.00

    8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0.00 0.00 0.00 0.00

    应交税费0.00 0.00 0.00 0.0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0.00 0.00 0.00 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0.00 0.00 0.00 0.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9,375,688.00 129,375,688.00 129,375,688.00 129,375,688.00

    资本公积168,934,427.12 168,934,427.12 168,934,427.12 168,934,427.1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860,642.77 24,860,642.77 24,860,642.77 24,860,642.7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23,170,757.89 -323,170,757.89 -323,170,757.89 -323,170,757.8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0.00 0.0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0.00 0.00 0.00 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0.00 0.00 0.00 0.00

    利润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

    元

    9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0.00 0.00 336,630.77 336,630.77

    其中:营业收入0.00 0.00 336,630.77 336,630.7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0.00 0.00 29,896,868.14 29,896,868.14

    其中:营业成本0.00 0.00 527,223.53 527,223.5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0.00 0.00 5,722.73 5,722.7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0.00 0.00 25,279,674.56 25,279,674.56

    财务费用0.00 0.00 -13,586.93 -13,586.93

    资产减值损失0.00 0.00 4,097,834.25 4,097,834.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0.00 0.00 -29,560,237.37 -29,560,237.37

    加:营业外收入0.00 0.00 4,069,133.03 4,069,133.03

    减:营业外支出0.00 0.00 10,176,527.37 10,176,527.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0.00 0.00 -35,667,631.71 -35,667,631.71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0.00 0.00 -35,667,631.71 -35,667,63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0.00 0.00 -35,667,631.71 -35,667,631.71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0 0.00 -0.28 -0.28

    (二)稀释每股收益0.00 0.00 -0.28 -0.28

    七、其他综合收益0.00 0.00 0.00 0.00

    八、综合收益总额0.00 0.00 -35,667,631.71 -35,667,63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0.00 0.00 -35,667,631.71 -35,667,631.7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10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0.00 0.00 393,858.00 393,858.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

    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

    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

    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

    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

    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0.00 0.00 43,879,359.64 43,879,359.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0.00 0.00 44,273,217.64 44,273,217.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

    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

    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0.00 0.00 9,010,310.72 9,010,310.72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0.00 0.00 37,049,652.09 37,049,652.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0.00 0.00 46,059,962.81 46,059,962.81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0.00 0.00 -1,786,745.17 -1,786,745.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0.00 0.00 7,210,200.00 7,210,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2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合

    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合

    计

    实收

    资本

    (或

    股

    本)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实收

    资本

    (或

    股

    本)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9,3

    75,68

    8.00

    168,9

    34,42

    7.12

    24,86

    0,642.

    77

    -

    323,1

    70,75

    7.89

    0.00 129,3

    75,68

    8.00

    168,9

    34,42

    7.12

    24,86

    0,642.

    77

    -

    340,8

    25,14

    7.20

    -

    17,654

    ,389.3

    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29,3

    75,68

    8.00

    168,9

    34,42

    7.12

    24,86

    0,642.

    77

    -

    323,1

    70,75

    7.89

    0.00 129,3

    75,68

    8.00

    168,9

    34,42

    7.12

    24,86

    0,642.

    77

    -

    340,8

    25,14

    7.20

    -

    17,654

    ,389.3

    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35,66

    7,631.

    71

    -

    35,667

    ,631.7

    1

    (一)净利润-

    35,66

    7,631.

    71

    -

    35,667

    ,631.7

    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 - -

    13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小计35,66

    7,631.

    71

    35,667

    ,631.7

    1

    (三)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

    本

    2.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129,3

    75,68

    8.00

    168,9

    34,42

    7.12

    24,86

    0,642.

    77

    -

    323,1

    70,75

    7.89

    0.00 129,3

    75,68

    8.00

    168,9

    34,42

    7.12

    24,86

    0,642.

    77

    -

    376,4

    92,77

    8.91

    -

    53,322

    ,021.0

    2

    14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29,375

    ,688.00

    168,934

    ,427.12

    24,860,

    642.77

    -

    323,170

    ,757.89

    0.00 129,375

    ,688.00

    168,934

    ,427.12

    24,860,

    642.77

    -

    340,825

    ,147.20

    -

    17,654,

    389.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129,375

    ,688.00

    168,934

    ,427.12

    24,860,

    642.77

    -

    323,170

    ,757.89

    0.00 129,375

    ,688.00

    168,934

    ,427.12

    24,860,

    642.77

    -

    340,825

    ,147.20

    -

    17,654,

    389.3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35,667,

    631.71

    -

    35,667,

    631.71

    (一)净利润-

    35,667,

    631.71

    -

    35,667,

    631.7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

    小计

    -

    35,667,

    631.71

    -

    35,667,

    631.71

    (三)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

    本

    2.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15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129,375

    ,688.00

    168,934

    ,427.12

    24,860,

    642.77

    -

    323,170

    ,757.89

    0.00 129,375

    ,688.00

    168,934

    ,427.12

    24,860,

    642.77

    -

    376,492

    ,778.91

    -

    53,322,

    021.02

    16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其他报送数据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转销

    一、坏账准备0.00 0.00 0.00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

    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计0.00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0.00 4,097,834.25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0.00 4,097,834.25

    三、会计报表附注

    审 计 报 告

    17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亚会审字(2010)70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鑫安”)财务报表,包

    括2010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1-6月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焦作鑫安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焦作鑫安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焦作鑫安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8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截止本报告签发之日,焦作鑫安破产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成为了零资产、零负债的公

    司。焦作鑫安计划在依照法律程序完成破产重整的基础上,通过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使焦作鑫

    安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尽管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五)所述,焦作鑫安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以

    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与焦作鑫安资产重组有关审批事项正在履行相关程序,能否获

    得全部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焦作鑫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党惠茹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喜胜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19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0年1-6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1、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是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由原焦

    作市化工三厂于1989年整体改组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3月19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1,477.5 万股公众股于1997 年3 月31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2003 年4 月18 日,经财政部批准,同意将焦作鑫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

    73,731,205股分别转让给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37,506,012股、中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36,225,193股。

    2004年8月,中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股权又转让给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原股东焦作鑫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473,283股,因其欠中国光大银行贷款1,000万元,被郑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由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拍得。

    2007年9月19日,本公司收到原第二大股东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河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36,225,193股的股份转让

    给河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但因本公司股改未完成,且因股权被冻结,股权转让尚未办理股权

    过户。2009年11月23日,焦作鑫安收到了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河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的《解除股份转让协议书》。双方同意解除2007 年9 月18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河南城惠房

    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收到的股份转让款全部返还给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2010)金执字

    第1369 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人股

    11954314 股股份过户至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已于2010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司法裁定股权过户手续,股份过户至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名下。

    2009年3月18日,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传媒”)通过司法拍卖途径

    取得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37,506,01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8.99%。根据司

    法裁定,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的37,506,012股社会法人股于2009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至中原传媒。

    根据2009年4月2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焦作中院”)出具的(2008)焦民破字

    第2-22号民事裁定书,按照重整计划,中原传媒让渡其持有的本公司26,254,208股非流通股,同时受让

    本公司非流通股25,879,018股,于200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股权过户手续。上述股权过户后,中原传媒持有本公司股份37,130,822股,持股比例为28.70%,成为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9年8月28日,焦作中院出具(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原传媒受让焦作

    20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鑫安10,818,741股非流通股。由于本次受让股份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要约收购豁免,尚未办理股权过

    户手续,仍由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代为持有。如上述裁定股权过户后,中原传媒将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额为47,949,563股,股权比例为37.06%。

    (二)公司注册地址等

    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民主路北路15号

    注册号码:410000000020374

    法定代表人:秦海员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375,600元

    经营范围:纯碱、优质重质纯碱、轻质碳酸钙、氯化钙、化学试剂及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药品生产

    (限分支机构药业分公司经营)。

    所处行业:化工行业。

    (三)暂停及恢复上市情况

    2008年1月29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深证上[2008]15号):因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五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14.1.1 、14.1.5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司股票自2008年1月31日起暂停上市。

    2009年4月29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恢复上市申请;2009年5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

    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上市的申请,目前公司正在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准备相关补充资料。

    (四)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2008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了焦作中院(2008)焦民破字第2-1号、(2008)焦民破字第2-2号民事

    裁定书,同意受理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同时指定公司破产清算

    组为本公司的管理人。

    2008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了焦作中院(2008)焦民破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进入破

    产重整程序;自即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焦作鑫安的重整期间。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焦作中院于2008年12月10日至11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公司管理

    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和出资人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获得

    通过。2008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焦作中院(2008)焦民破字第2-18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的重整

    计划,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

    焦作鑫安管理人于2009年12月11日向焦作中院提交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

    况监督报告》,焦作鑫安管理人对焦作鑫安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工作已经结束。

    2009年12月16日,焦作中院出具(2008)焦民破字第2-29号民事裁定书,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

    2、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告是以附注九、(五)所述的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使本公司恢复盈利能力及持续

    经营能力为前提条件编制的。本公司自2008年6月24日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后进入破产重整状

    态,目前尚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根据重整计划,重组方中原传媒承诺在本公司重整计划完成后注入资产,

    21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本公司2010年1-6月财务报告是以

    重组成功、持续经营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及

    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和前期差错”所列各项会计政策编制的。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本公司的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

    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

    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

    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

    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

    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

    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

    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

    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合并成本。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

    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

    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

    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2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

    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同时,对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

    下的表决权,但通过某种安排,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则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对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对其具有控制权的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

    经营实体,母公司也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以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

    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

    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

    项目列示。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

    东权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

    额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冲减少

    数股东权益;

    (2)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

    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的期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

    23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

    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的统一

    母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

    一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

    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

    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等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业务在初始发生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

    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

    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

    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

    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

    独列示。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

    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该外币货币

    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转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24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公司按照取得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

    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本公司若有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类投资,则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

    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期间或以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再将任何金融资产分类为

    持有至到期,但下列情况除外: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

    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

    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较大金额”标准,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

    (3) 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在初始确认时按合

    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计量。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

    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确定

    25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将金融资产或负债从企业的账户或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如已将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

    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

    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3)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

    债。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

    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

    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

    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5. 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

    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期损

    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

    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26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小于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则将减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

    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

    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10)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对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经单独测试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未发生减值

    的,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

    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下且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以账龄为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3. 账龄分析法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10% 10%

    2-3年30% 30%

    3-4年50% 50%

    4-5年80% 80%

    5年以上100% 100%

    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

    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

    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

    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

    其他计提法说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单位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

    (11) 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在产品、产成品的入库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或领用时,采用加权平

    均法计价,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27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

    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

    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计量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

    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以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

    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

    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

    成本。

    (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5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8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1)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2)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3)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和投资收益的确认

    成本法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

    2009年1月1日前,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企业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

    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2009年1月1日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的

    规定,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

    资收益。

    (5)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和投资收益的确认

    权益法下,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

    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

    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

    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

    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

    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

    时确认投资收益。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

    积)。

    29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

    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

    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3. 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

    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

    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

    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2)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13)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该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独

    计量和出售,包括: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

    进行后续计量。

    3.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对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类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土地使用权采用与本公司类似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方法。

    4.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

    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5.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当本公司改变投资性房地产用途时,将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其他资产,并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前

    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

    (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

    30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

    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2)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

    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3)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4)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

    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

    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6)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7)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入账价值。

    3.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

    5%)确定其折旧率,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0 5 1.94-4.85

    通用设备5-18 5 5.39-19.4

    专用设备8-12 5 8.08-12.13

    运输设备6-12 5 8.08-16.17

    其他设备8-12 5 8.08-12.13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云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

    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

    得转回。

    5.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

    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31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

    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计价方法: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

    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按“附注二.(十四.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按固定资产

    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6.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①与该后续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

    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计入固定资产;如有替换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

    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理的期间内摊销。

    (15)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 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同时以立项项目进行分类,包

    括前期施工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

    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

    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得转回。

    (16)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

    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32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

    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

    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继续进行。

    4.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

    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5.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并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

    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

    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7)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 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

    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

    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除外。

    (3)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

    33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2. 估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

    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③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

    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

    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3.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

    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

    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4. 无形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

    转回。

    5.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期间,具有以下特点:

    研究阶段是建立在有计划的调查基础上,即研发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相关管理层的批准,并着手

    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市场调查等。研究阶段基本上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

    准备,这一阶段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

    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具有以下特点:

    开发阶段是建立在研究阶段基础上,因而,对项目的开发具有针对性。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往往形

    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

    6.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34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

    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8)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

    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

    使用年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9) 预计负债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

    围,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

    估计数按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才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0) 股份支付和权益工具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对于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期

    权等权益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

    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

    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35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

    致。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

    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21) 与回购本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回购本公司股份,按照成本法确定对应的库存股成本。

    注销的库存股成本高于对应股本成本的,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注销的

    库存股成本低于对应股本成本的,增加资本公积。

    转让的库存股,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增加资本公积;转让收入低于库存股成本的,依次冲

    减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

    因实行股权激励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在回购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

    行备查登记。

    (22)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 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营业收入实现。

    本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

    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

    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 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

    使用权收入金额:

    (1)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

    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36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 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

    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

    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

    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

    37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

    所得税:

    ①企业合并;

    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25)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

    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

    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

    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

    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

    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

    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6) 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一是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

    资产作出决议;二是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本公司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

    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

    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

    (2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②职工福利费;③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

    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④住房公积金;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⑥非货币性福利;⑦因解除与职

    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⑧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38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但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下称

    “辞退福利”)除外。

    (1)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

    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包括:拟

    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

    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

      辞退计划或建议经过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以上外,辞

    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

      ②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2)公司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职工未来

    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公司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辞退福利计划确认预

    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

    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

    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28) 资产减值

    1.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除存货、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和金融资产(不含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资产]是否存在

    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

    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

    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其相应

    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

    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4.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9)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是否变更:否。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无无无无

    2.会计估计变更

    39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否。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无无无无

    (30)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否。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处理情况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无无无无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否。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处理情况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无无无

    3、税项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额,并扣

    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

    额

    17%

    营业税劳务收入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

    4、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资产、负债

    根据2009年12月16日焦作中院出具的(2008)焦民破字第2-29号民事裁定书,公司重整计划

    已执行完毕。公司资产已于2009年全部拍卖处置,负债已全部清偿,公司成为零资产、零负债的公司。

    (2) 股本

    项目期初数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数

    取得转让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80,036,620 80,036,620

    (1)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2)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1,954,314 11,954,314

    (3)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11,954,314 11,954,314

    (4)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3,236,642 3,236,642

    (5)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37,130,822 37,130,822

    40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司

    (6)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10,818,741 10,818,741

    (7)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627,943 6,627,943

    (8)其他10,268,158 10,268,158

    外资法人拥有股份    

    其他167,868  167,868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80,204,488 80,204,488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49,171,200 49,171,2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49,171,200 49,171,200

    三、股份总数129,375,688 129,375,688

    1.根据(2010)金执字第1369 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河南永盛投资

    担保有限公司的法人股11,954,314股过户至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已于2010年4月12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司法裁定股权过户手续,股份过户至河南富国实业有

    限公司名下。

    2.焦作鑫安管理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818,741股,是根据焦作中院(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应由中原传媒受让的股份,上述股权转让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要约收购豁免,截止

    本报告日尚未过户至中原传媒名下,目前暂存于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证券账户。

    (3)资本公积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股本溢价79,981,742.82 79,981,742.82

    其他资本公积88,952,684.30 88,952,684.30

    合计168,934,427.12 168,934,427.12

    (4) 盈余公积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24,860,642.77 24,860,642.77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4,860,642.77 24,860,642.77

    (5) 未分配利润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340,825,147.20 -340,825,147.20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340,825,147.20 -340,825,147.2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54,389.31 17,654,389.31

    41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323,170,757.89 -323,170,757.89

    (6)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336,630.77

    其他业务收入

    合 计336,630.77

    营业成本527,223.53

    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本期无生产经营活动。

    (7)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缴标准

    城建税4,005.91 流转税的7%

    教育费附加1,716.82 流转税的3%

    合 计 

    (8)管理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25,279,674.56

    (9)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4,097,834.25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42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 计4,097,834.25

    (10) 营业外收入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3,983,133.0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3,983,133.03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无法支付的款项利得

    其他86,000.00

    合 计4,069,133.03

    (11) 营业外支出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0,176,527.3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0,176,527.37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盘亏损失

    担保损失

    其他

    合 计10,176,527.37

    (12)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

    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

    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如下公式计

    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3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

    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

    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2010年1-6月2009年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667,631.71

    非经常性损益-6,107,394.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9,560,237.37

    期初股份总数129,375,688.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缩股数

    报告期月份数6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29,375,688.00

    基本每股收益-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23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收益-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0.23

    (13)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

    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小   计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4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5.其他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 计

    合  计

    (14)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焦作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往来款38,445,200.00

    收中原传媒和华晶超硬材料公司转款4,653,074.40

    水电及管网改造费739,600.00

    其他41,485.24

    合计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水电及管网改造费9,254,452.93

    普通和优先债权清偿24,886,800.00

    有毒物质处置费490,000.00

    中介费用620,000.00

    其他管理费用1,691,917.32

    其他106,481.84

    合计37,049,652.09

    (1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5,667,631.71

    加:资产减值准备4,097,834.2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40,307.43

    无形资产摊销548,732.3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6,193,394.3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3,586.9

    3

    45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27,223.5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600,580.2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5,987,561.7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6,745.1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051,447.7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627,992.9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423,454.83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一、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

    金和现金等价物

    合 计

    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1.本企业的母公司

    母公司全称关联关系企业类型注册地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71号刘少宇出版、发行、印刷

    续上表

    46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全称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

    业的表决权比

    例(%)

    本企业

    最终控制方

    组织机构代码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30,000万元28.70 28.70 河南省国资委76168987-7

    注:根据焦作中院(2008)焦民破字第2-2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原传媒受让的焦作鑫安

    10,818,741股非流通股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要约收购豁免,截止本报告日尚未过户至中原传媒名下,

    目前暂存于公司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证券账户。如上述裁定股权过户后,中原传媒将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为

    47,949,563股,股权比例为37.06%。

    2.本企业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组织机构代码

    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公司股东76021196-x

    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股东70677750-8

    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72413082-0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股东78343054-0

    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原参股公司78221845-x

    3.关联方交易

    公司本期无关联方交易。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无余额。

    六、或有事项

    根据2009年4月18日,本公司、公司管理人及中原传媒签订的《关于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及2009年6月20日,焦作市人民政府与中原传媒签订《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焦作市人民政府“负责承担并解决焦作鑫安产生或遗留下来的任何形式的纠纷、诉

    讼、赔偿、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及焦作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9)51号的精神,有关或有债务由焦作

    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担。

    七、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10年7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中原传媒出具豫国资文[2010]74号

    文件《河南省国资委关于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整体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焦作鑫安定向发行股份的对象为中原传媒、购买资产的范围为中原传媒

    拥有的出版、印刷、物资供应等相关业务资产。

    2、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

    (1)破产重整情况

    (1)2008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了焦作中院出具的(2008)焦民破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同意

    47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受理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焦作中院出具的(2008)焦民破字第

    2-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焦作鑫安破产清算组为焦作鑫安的管理人。

    (2)2008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了焦作中院出具的(2008)焦民破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焦作鑫安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自即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焦作鑫安的重整期间。

    (3)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焦作中院于2008年12月10日至11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焦

    作鑫安管理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和出资人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

    整计划获得通过。2008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焦作中院出具的(2008)焦民破字第2-18号民事裁定书,

    批准焦作鑫安的重整计划,终止焦作鑫安的重整程序。

    (4)焦作鑫安管理人于2009年12月11日向焦作中院提交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监督报告》,焦作鑫安管理人对焦作鑫安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工作已经结束。

    (5)2009年12月16日,焦作中院出具(2008)焦民破字第2-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焦作鑫安重

    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自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监督报告之日起,其监督职责终止;按

    照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焦作鑫安不再承担清偿

    责任。

    (二)资产处置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焦作鑫安管理人在重整执行期间分次拍卖了焦作鑫安的全部资产,拍卖总金额共计

    175,763,858.00元,扣除拍卖佣金727,700.50元,实际应收拍卖款175,036,157.50元,截止本报告日,

    款项已全部收回。

    其中,2009年8月10日,受焦作鑫安管理人委托,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省焦作市

    东方宾馆五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拍卖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此次拍卖资产包括公司现有的

    应收款项、机器设备、厂房、土地、在建工程及对外投资等资产。经公开拍卖,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14850万元获得以上资产。上述拍卖资产的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毕,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至此,公司的

    资产已全部处置完毕。

    (三)股权变动情况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变更情况

    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清风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8日在郑州市机场路68号安

    钢大酒店2楼多功能厅举办拍卖会,对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社会法人

    股37,506,012股进行公开拍卖,此次所拍卖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8.99%,经公开竞价,中原传媒以每

    股最高应价0.45元,合计总成交价为16,877,705.40元拍卖成交,买受人中原传媒当场签署了拍卖成交确

    认书。

    2009年3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05)豫法执字第20-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

    广东发展银行郑州郑汴路支行对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37506012股社会法人股的质押;

    将被执行人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7,506,012股(折价16,877,705.40元)过户给中原传

    48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媒。

    根据司法裁定,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37,506,012股社会法人股已于2009年3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至中原传媒。

    2009年4月20日,焦作中院出具(2008)焦民破字第2-2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重整计划,裁定中

    原传媒让渡其持有的焦作鑫安26,254,208股非流通股,同时为了使焦作鑫安获得持续经营能力,解决焦

    作鑫安的发展问题,中原传媒受让焦作鑫安的非流通股25,879,018股。本次让渡及受让股份于2009年4

    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过户后,中原传媒

    持有本公司股份37,130,822股,持股比例为28.7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9年8月28日,焦作中院出具(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原传媒受让焦作

    鑫安10,818,741股非流通股。由于本次受让股份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要约收购豁免,尚未办理股权过

    户手续,仍由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代为持有。如上述裁定股权过户后,中原传媒将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额为47,949,563股,股权比例为37.06%。

    2、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权益变更情况

    受焦作鑫安管理人委托,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东方宾

    馆五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对焦作鑫安管理人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比例10%共计12,933,342股(其中流通股

    6,305,399股,非流通股6,627,943股)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经公开拍卖,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2690万元竞得以上股权。本次股权拍卖业经焦作中院出具的(2008)焦民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并于2009 年10月22日办理完毕全部股权过户手续。股权过户后,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为

    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3、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股权变更情况

    2007年9月19日本公司收到原第二大股东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河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36,225,193股的股份转让给了

    河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因股改问

    题及股权被冻结,未办理股权过户。2009年11月23日,焦作鑫安收到了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河

    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解除股份转让协议书》。双方同意解除2007 年9 月18 日签订的

    《股份转让协议》,河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收到的股份转让款全部返还给河南永盛投资担保

    有限公司。

    根据焦作中院出具的(2008)焦民破字第2-22号民事裁定书,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让渡其持

    有的焦作鑫安24,270,879股非流通股,并于200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根据(2010)金执字第1369 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河南永盛投资担

    保有限公司的法人股11954314 股股份过户至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已于2010年4月12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司法裁定股权过户手续,股份过户至河南富国实业有

    限公司,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公司第三大股东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公司的11,954,314股社会法人股,在郑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下属的金海大道支行为河南锦绣花园餐饮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余

    额为1.2亿元人民币。并于2010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

    49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续,质押期限为3年。

    (四)职工安置情况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焦作市政府对本公司职工裁员(安置)的有关意见,经

    征求部分职工意见,并商焦作鑫安重组方同意,制订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裁员(安置)方

    案,该方案业经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案主要内容如下:2009年6月30日前,

    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由公司负责为其缴纳社保金和发放生活费,直至办理退休手续。其余在职职工全

    部实行拿经济补偿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职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所欠职工社保金、

    集资款等职工个人债权,由公司一次性为职工缴纳和偿付。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与中原传媒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协议》,焦作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焦作鑫安所有人员的安置补偿费用等问题。

    截止本报告日,焦作鑫安管理人已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本公司在职职工共

    计2928人,根据焦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证明,截止2010年6月30日,焦作鑫安已与2914名员

    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占全部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为99.52%。

    (五)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2009年2月17日-19日,中原传媒多次召开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并决定参与上市公司焦作鑫安的

    重组,实现借壳上市。

    2.2009年3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并购重组焦作鑫安实现借壳上市的批复》(豫国资[2009]13号文),原则同意中原传媒通过

    并购重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上市的方案,中原传媒应以此次并购重组为契机,加快建立现

    代化企业制度,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推动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3.2009年4月18日,本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及中原传媒签订《关于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达资

    产重组框架协议》。三方约定:公司管理人同意,中原传媒作为公司的重组方按照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焦作鑫安股权价值分析评估报告书》〔亚评报字(2008)第31号〕评估的法人股和流通股的价

    格受让按照破产重整计划以股抵债的部分股份。对于非关联第三方通过公司管理人取得的部分本公司股份,

    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将在中原传媒控股后的焦作鑫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定向增发股份时,协调各方给予配

    合。中原传媒确保注入本公司的资产净值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重大重组实施当年注入公司的资产实现净

    利润在4000万元以上;确保注入本公司的资产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业务完整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

    司管理人承担本公司的所有资产、现有人员、债务,通过合法程序厘清与公司的关系,负责监督公司破产

    重整计划的执行,负责解决公司原股东的股权拍卖、解除查封冻结、股份过户等相关事宜,负责解决和承

    担公司产生或遗留下来的任何形式的纠纷、诉讼、赔偿、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司配合公司管理人对本公司所

    有资产、债务,通过合法程序厘清与公司的关系,配合公司管理人解决截止2009年4月30日前公司形成

    的债务、纠纷、诉讼、赔偿等责任。

    4.2009年6月20日,焦作市人民政府与中原传媒签订《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协

    议》。双方约定:焦作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焦作鑫安管理人解决焦作鑫安原股东的股权拍卖、解除查封冻结、

    股份过户等相关事宜;负责通过合法途径处置焦作鑫安的所有资产,使焦作鑫安成为一个无资产、无负债、

    50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无人员的净壳公司,为中原传媒重组焦作鑫安提供有利条件;负责彻底解决焦作鑫安所有人员的安置补

    偿等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如果因焦作鑫安原有人员引发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上访、

    安置补偿等),由焦作市人民政府负责并解决;负责承担并解决焦作鑫安产生或遗留下来的任何形式的

    纠纷、诉讼、赔偿、负债及或有负债。中原传媒同意在焦作市人民政府安置补偿焦作鑫安所有人员时共给予

    6000万元的补偿,(如安置补偿费用不足,由焦作市人民政府承担);负责焦作鑫安股权分置改革、重

    大资产重组工作,尽快申请恢复上市交易。

    根据中原传媒并购重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步方案,中原传媒拟注入本公司的主要资产为

    中小学教材代理出版业务、其他出版业务、印刷业务及物资供应业务的相关资产。

    5.2009年11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豫国资规划[2009]34号《关于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购重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审核意见》,

    原则同意并购重组的方案。

    6.2009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签发了新出审字[2009]648号文件《关于<同意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壳上市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7.2010年4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具豫政文[2010]73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原出版

    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壳上市问题的批复》,支持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借壳焦作鑫安上市。

    8.2010年7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中原传媒出具豫国资文[2010]74

    号文件《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整体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焦作鑫安定向发行股份的对象为中原传媒、购买资产的范围为中原传

    媒拥有的出版、印刷、物资供应等相关业务资产。

    截止本财务报告报出日,上述资产重组事项正在履行相关程序,能否获得全部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金额说明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51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减:所得税影响额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因2010年6月末净资产、净利润为均为零,不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十一、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并于2010年7月28日批准报出。

    (本页无正文)

    52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企业名称: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秦海员李永州李永州

    日期:2010年7月28日日期:2010年7月28日日期:2010年7月2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查阅地点:河南省焦作市神州路西段1698号焦作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1号公寓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30日

    53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