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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鑫安: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0-10-28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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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 鑫安 公告编号:2010-074 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秦海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永州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0.00%

    股本(股) 129,375,688.00 129,375,688.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0.00 0.00 0.00%

    2010 年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 年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0.00 -100.00% 0.00 -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0.00 -100.00% 0.00 -1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0.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 - 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0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0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合计 0.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254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305,399 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1,190,042 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塬生光电通信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丹 969,042 人民币普通股

    庾燕航 937,101 人民币普通股

    张志良 689,921 人民币普通股

    周仁瑀 619,023 人民币普通股

    赖顺兴 544,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复昌 453,790 人民币普通股

    李那 447,78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截止本报告签发之日,焦作鑫安破产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成为了零资产、零负债的公司。焦作鑫安计划在依照法律程

    序完成破产重整的基础上,通过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使焦作鑫安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尽管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五)所述,焦作

    鑫安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与焦作鑫安资产重组有关审批事项正在履行相关程序,能否获得全

    部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焦作鑫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现公司董事会就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说明如下:

    2009 年4 月29 日,公司在披露了2008 年度报告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及全部材料。2009 年5 月4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但公司尚须按照深交所要求补充并提供相关材料。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股改方案已分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2010 年

    9 月29 日报送中国证监会;2010 年10 月13 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补正通知书》;2010 年10 月21 日,公司将补正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尽管公司披露的相关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正在稳步实施与推进,但与资产重组有关的事项正在履

    行相关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9 月15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公司股东

    公司股改方案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

    具体内容及能否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