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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此
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资料,同时,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本人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且均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
    二、经核查,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三、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所有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经审核,陈晟先生和陈嵩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
资格证,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待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1.提名陈红浪女士、陈利先生、何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朱厚佳先生、陈晟先生、陈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
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签名:


    杨天均      冀延松      林   枭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