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2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未
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
具体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文 拟修改为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
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主营:化学肥料、尿素、 化学肥料、尿素、柴油机尾
柴油机尾气处理液及颗粒、碳 气处理液及颗粒、复(混)合肥
1 酸氢铵、合成氨、复肥及化工 及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产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产 技术服务(限自产产品、不含危
品);三聚氰胺、塑料编织袋、 险化学品)及其所需原材料的进
PVC 管材管件、塑料薄膜吹塑、 出口业务;三聚氰胺、塑料编织
注塑制品的制造、销售,包装 袋、塑料薄膜吹塑、塑料制品、
品印刷及其他印刷品印刷;国 塑料原辅料、涂膜包装袋、注塑
家 经 贸 部 门 核 定 的 进 出 口 业 制品、工程塑料及其制成品、汽
务。 车装饰用品制造、销售;包装品
兼营:石灰、金属门柜制 印刷及其他印刷品印刷;废旧塑
造、销售(国家禁止和限制的 料制品收购;环境污染防治专用
除外)。 设备、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
(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前 品)、蒸汽销售;货物、技术进
置许可的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
出口贸易;农化服务(对化肥使
支机构经营)。
用的指导);新能源技术研究及
技术转让;工程咨询服务;化学
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服务;二氧化碳(压缩的)
(纸单交易)批发;土地、房屋、
设备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品);环保技术研发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招投标咨询服
务;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使用。
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
氨(液化的,含氨 50%)生产、
销售;玻璃水、防冻液制造、销
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
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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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形之一的除外: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 其他公司合并;
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司债券;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
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之一进行: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价交易方式;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其他方式。 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公 司 依 照 第 二 十 四 条 第 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应 当 从 公 司 的 税 后 利 润 中 支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转让给职工。 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
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 职权: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
列职权: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3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出决议;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十)对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作出决议; 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十)修改本章程;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作出决
…… 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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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注册资本; 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
解散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 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四)本章程的修改;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
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 (七)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
行使下列职权: 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 第(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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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八)拟定因本章程第二十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情
案; 形收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
第一百二十条 …… 第一百二十条 ……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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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 责是:(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 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
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 计机构;(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 计的协调;(3)审核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 信息及其披露;(4)监督及评估
的内控制度。 公司的内部控制;(5)负责法律
(三)提名委员会的主要 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
职责是:(1)研究董事、高管
其他事项。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
(三)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
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
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3)对 责是:(1)研究董事、高管人员
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选进行审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查并提出建议。 (2)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
…… 级管理人员人选;(3)对董事人
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
核并提出建议。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八)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
(八)董事长在董事会闭 期间有权在本章程规定的范围
会期间有权在本章程规定的范 内行使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
7 围内行使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投资等交易事项的决定权,董事
对 外 投 资 等 交 易 事 项 的 决 定 长对单笔交易的决定权限为:交
权,董事长对单笔交易的决定 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权限为: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 审计净资产的 2%;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
…… 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由董事
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裁
等行使。
……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裁对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裁对
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
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二)为年度报告的编制提
作;
交业务报告或在董事会上作公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司业务报告;
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年度生产经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
营计划、投资方案及实现计划、
机构设置方案;
方案的主要措施;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
(四)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理制度;
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
8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
章;
构设置方案;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
制度;
人;
(七)制订公司的具体规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
章;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
管理人员;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
(九)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
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
工的聘用和解聘;
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
(十)拟定公司职工的工
授予的其他职权。
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
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经董事长授权代表
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
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等合
同;
(十二)管理或指导、协调
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条款
序号根据修订情况做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
生效。《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修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