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2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政策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
作相应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文 拟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第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 事行为能力;
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以及被证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 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其中独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期满未逾 5 年;
定。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
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
期未清偿;
(六)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
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七)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
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
起未逾五年;
(八)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
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
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
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
员,自被撤销之日起未逾五年;
(九)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
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
务。
第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包括一名会计专 设职工董事 1 人。
2
业人士方面的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
名,副董事长 1 名。 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 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3 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
公司董事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其代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副总
表,符合法定条件的任何人士经股东大 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会选举均可当选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由公司董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由本届
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由公司
4 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监事会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提
出。
……
第十三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
第十三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
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
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
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
定,履行董事职务。”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
5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
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
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
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
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
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
董事会暂停行使《公司章程》第一百零
董事会暂停行使《公司章程》第一百一
九条第(三)、(四)、(五)、(六)、(七)、
十五条第(三)、(四)、(五)、(六)、
(八)、(十一)项职权。
(七)、(八)、(十一)项职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6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拟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公司股份的方案;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九)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
交易等事项; 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九)自知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由公司违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法违规提供担保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易日内,根据规定办理有关当事人所持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公司股份的锁定手续; 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一)自知悉控股股东、实际控
置; 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由公司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事实之日起五个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交易日内,根据规定办理有关当事人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手续;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和奖惩事项; 设置;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度;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和奖惩事项;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度;
报并检查其工作;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七)拟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章或本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权。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其工作;
(十九)拟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
7 新增条款。
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十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 第二十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代表人,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 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
其他有价证券; 其他有价证券;
8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
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
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 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
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 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
告; 告;
(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有 (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有
权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投 权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投
资、收购、处置资产等事项决定权,但 资、收购、处置资产等事项决定权,但
董事长决定投资及收购、处置资产的金 董事长决定投资及收购、处置资产的金
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二; 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二;
(八)董事会和《公司章程》授予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
的其他职权。 决策,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授予董事长、总裁等行使。
(八)董事会和《公司章程》授予
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 第三十二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
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 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
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 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
权: 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
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 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 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
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 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
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
据; 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 (三)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有
大会; 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 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
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
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 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况予以披露。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
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二)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提议时;
东提议时;
(三)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提
10 (四)监事会提议时;
议时;
(五)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
(七)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
集董事会会议的其它情形。
其他情形。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采用书面通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
知,并经董事本人签名确认,会议通知
知方式为: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
至少提前二小时发出。
为:会议召开前至少两个小时。
第六十一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应 第六十一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应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总经理或监事会的要求而提议 立董事或监事会的要求而提议召开的
11 召开的董事会不得采取传真表决方式, 董事会不得采取传真表决方式,临时董
临时董事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 事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传真表
传真表决方式: 决方式:
…… ……
第七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七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交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易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12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 程序;重大交易事项应当组织有关专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审议。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交易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对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以下(不含本数)的收购、出售资产交 (三)提供财务资助;
易,相关指标未突破前述(一)至(五) (四)提供担保;
项规定的,董事会亦可授权总经理决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定。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 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上市公司监管机构认定的
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
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
含在内。
……
若交易的相关指标符合前述(一)
至(五)项规定,但已突破公司章程第
一百二十一条第八款规定的董事长决
策权限,除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外,公司董事会可
授权公司党委按公司《“三重一大”决
策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以党委
会、党政联席会等方式集体决策。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 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条款序号根据修订情况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