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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2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根据该通知的要求,
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按
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
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三)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 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
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 资产负债表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 资产负债表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
入“固定资产”项目;
    4. 资产负债表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
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 资产负债表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
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资产负债表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
目;
    8.利润表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利润表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
入”明细项目。
    1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项目。
    除上述项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报表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
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