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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1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华
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无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报
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关联方
发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了相关规定。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被担保方债
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只存在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相关公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告披露日期                                             额                                    完毕    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0                                                           0
                                                                             额合计(A2)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0                                                           0
                                                                             合计(A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相关公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告披露日期                                             额                                    完毕    联方担保

                                                                                                        自《保证合
                                                                                                        同》生效之
                                                                                                        日起至主合
 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3 日 44,816.14    2014 年 9 月 14 日    44,777.00   连带责任保证 同项下债务       否        否
                                                                                                        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
                                                                                                          年止。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0                                                       40,960.86
                                                                                 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45,000                                                     34,760.86
(B3)                                                                            余额合计(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相关公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告披露日期                                             额                                    完毕    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0                                                           0
                                                                                 发生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0                                                           0
(C3)                                                                            余额合计(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0                                                       40,960.86
                                                                                 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45,000                                                     34,760.86
(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2.4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其他制度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
             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存在风险。截止目前,没有
             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关于以上事项,公司已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专项说明,我们同意该说明。


                    独立董事签名:
                                             朱厚佳                陈晟          陈嵩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