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续贷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9-1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阆中双
瑞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分公司质押续贷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阆中双瑞能源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质押续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已作了
详细了解并于会前审阅了上述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上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以其所持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续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三)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四)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朱厚佳 陈晟 陈嵩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