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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0-04-2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核实中
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财务公司”)和其成都
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就本公司与石化财务公司成
都分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情况如下:
    一、石化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石化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于 1988 年 7 月
8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
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49%。
    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中国石化大厦
七层;
    法定代表人:赵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907C;
    金融许可证号:L002H111000001。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
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
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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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
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
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石化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石化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
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
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石化财务公司按照决
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良好的
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
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石化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
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稽核
部,对石化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石化
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
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
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
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石化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
行监督,审阅石化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的意见,并向董事会汇报。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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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化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方面一系列规范的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
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采取全额全过程资金预算管理,
实施总额预算与分项预算相结合,按照年预算、月计划、日调度
的预算控制思路,保证石化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
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石化财务公司制定了存款
管理及存款账户管理方面的规范制度,严格按照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方面,成员单位在石化
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石化财务公司网银结算平台及
向石化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共同完成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
的安全、快捷、畅通。
    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将资金业务流程与内控流程有机的融合
于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保证资金安全。
    2.内部稽核控制
    石化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检
查评价与考核办法》,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
权限、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的内容和程序。稽核部作为石化财务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石化财务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进行
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并且定期开展专项内审,组织
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排查活动,保障石化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营。
同时,稽核部对石化财务公司业务及管理活动内部控制措施设计
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执
行,防范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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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信息系统控制
    石化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信息系统于 2008 年底试运行,
到 2009 年 9 月底,系统推广工作基本完成。
    该系统将资金业务流程与内控流程有机融合起来,通过收付
款信息的标准化、业务处理的流程化、交易对账的网络化和制度
化,着力促进资金安全。该业务系统现阶段安全有效运行。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石化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各项业务均
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
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
风险管理有效。
    三、石化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石 化 财 务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9,929,606.73 万元,所有者权益 2,810,635.26 万元,吸收存
款 6,299,659.70 万 元 。 2019 年 1 ~ 12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76,318.72 万元,利润总额 281,333.15 万元,净利润 223,403.71
万元。
    (二)管理情况
    石化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
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在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下,通过常
规稽核和专项内审、制度建设管理、内控建设与评价等工作规范
经营行为、夯实石化财务公司内控管理。
    石化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
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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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石化财
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
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止 2020 年 4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在中石化财
务成都分公司存款余额为 10,503.86 万元;2020 年初至 4 月 22
日收取存款利息 14.21 万元;贷款余额 2,500 万元,2020 年初
至 4 月 22 日支付的利息为 85.14 万元。
    公司在石化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石
化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
    (一)石化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石化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石化
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石化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第 5 号)及《关于修改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 8
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
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石化财务公司风险管理
存在重大缺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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