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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0-1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
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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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
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
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
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
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
(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
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
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
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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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
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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