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与旌阳区人民政府签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5-12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0-2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旌阳区人民政府签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的意向协议,正式投资协议尚需
经各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另行签订,能否达成投资协议尚
存在不确定性。
2.如下一步双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
预期的情况。
4.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公
司董事会作出的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及产业链延伸,探索公司转型发展新路径,四川美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旌阳区选址新建“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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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暂定名)。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下午在德阳市旌阳区与旌阳区人民
政府签署了《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旌阳区人民政府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旌阳区人民政府区长):陈天航
辖区情况:旌阳区为德阳市主城区,地处成都平原东北边缘,
东邻中江县,西连绵竹市和什邡市,北接罗江县、绵阳市安州区,
南靠广汉市,是德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幅员 648
平方公里,其中丘陵约占 40%,平坝约占 60%,农用地 450 平方
公里。全区总人口 70.02 万,辖 7 个镇、6 个街道(其中八角井
街道、旌东街道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城镇化率 71.75%。
该区域土地肥沃、河流纵横,自流灌溉条件好,人口稠密、交通
方便、产业完备,曾连续十四年位列四川省县级经济综合评价“十
强县”,被评为“2019 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国家农产
品质量安全县”。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旌阳区人民政府
乙方: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背景
旌阳区人民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粮食产
能,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
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发展要素
和动能,促进农民增收;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发展先
行示范区,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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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公
司董事会作出的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及产业链延伸,探索公司转型发展新路径,公司拟在旌阳
区选址新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暂定名)。
(二)项目概述
公司拟投资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通过建立作物施肥模
型,测土、配方、配肥,实施专人专项管理等方式,探索“减肥
增效”“提升土壤肥力、改善作物品质”的新型健康农肥结合模
式,搭建新型技术与农业产业桥梁,通过科学研究、试验示范,
让公司客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切身感受到农业科技和品质肥
料带来的健康和收益,助力中国现代农业更加健康、更加美好。
(三)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1)准确提供备选地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
备选土地区域位置、地形地貌、可流转面积,用地性质和面积、
流转价格、流转程序,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情况,现承
租情况、用工成本、配套服务,未来可承租的年限及合同续签、
土地使用限制等方面情况。
(2)拟订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方案。按照标准化、安全化、
生态化的原则,拟订四川美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完
善方案。包括以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交
通、低压电网设施建设为重点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配
套建设方案;种植业园区土地平整并合理配置泵站、农电、库房
等设施的方案。
(3)明确项目扶持资金和用地政策。旌阳区政府成立四川
美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区乡村振兴中
心、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水务、科技、乡镇(街道)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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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明确该项目在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高标准农
田建设等方面的扶持资金和用地政策。
(4)明确其它优惠政策。如在税费征收、土地租用、用水
用电等其它方面依法享受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等优
惠政策,对园区建设项目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贷。
2.乙方义务
(1)乙方成立四川美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工作组,
负责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研,收集了解国家相关产业扶持政
策,摸清项目涉及地块现状、政府规划定位、招引政策、项目运
营管理模式等;深入研究项目可行性并形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
告。
(2)乙方按法定程序履行对四川美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后,在旌阳区注册成立四川美丰现代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核准名称为准)。
(3)项目拟流转土地面积及项目预计投资金额根据乙方对
项目的调研论证情况和决策审批情况确定。
3.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双方积极认真履行协议,及时沟通协调,确保相关工作高效、
扎实推进。
(四)工作推进机制
为促进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加快合作步伐,双方同意建立相
关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举行沟通协调会、开展信息交流,探讨
和推动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及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重大情
况和问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协商解决合作与推进中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保密约定
1.双方对涉及本项目及本协议协商、谈判、签署过程中所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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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到的对方的资料、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无论该等资料或信息
是以何等形式存在。
2.双方保证除双方以及各自的专业顾问外,不向任何人透
露与本协议有关的内容及资料。并且双方保证,各自的专业顾
问与双方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
3.双方同意,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对外做任何关于该项
目投资的声明。但依据政策法规、监管部门规定必须声明的除外。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
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作方式双方
另行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 24 个月,即 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
2.协议期内,双方确有实质合作内容,应当协商一致后另
行签订协议约定。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各自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三、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拟投资建设“四川美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是公
司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践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公司
董事会作出的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
充分发挥公司根植农业领域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实现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及产业链延伸,积极探索公司转型发展新路径,推
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
共同利益。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公司任何承诺性
质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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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签署协议的履行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所涉及事项后期将由协议双方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
定实施,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协议签订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
影响。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
协议签署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最近三年签署或披露其他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
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与中国石化润滑油
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
公司与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帮助双
方进一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提升车用尿素相关产品的技
术实力、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在为双方创造更大商业价值的同
时,为国家的机动车尾气治理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目前该协议
处于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与四川大学(高分
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射洪县人民政府、遂宁市科学技术局签署
<关于共建“美丰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研究基地”合作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48 号)。协议四方本着“资源共享、优
势互补、注重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推进美丰先进高分
子材料产业研究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在遂宁市、射洪县(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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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名为“射洪市”)和四川美丰进行转化。目前该协议处于正
常履行中。
(三)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
计划。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旌阳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
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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