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3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在
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四川双瑞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司
为四川双瑞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的经营行为,其稳定发展
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我们认为该担保是必要的。
    二、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
限公司与中石化四川天然气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石化四川天然气公司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在本次担保事项中,中石化四川天然气公司
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着审慎、从严的原则,认定本次
公司为四川双瑞提供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四川双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
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四、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四川双瑞将以
其控股子公司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所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
保,该反担保措施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公平、对
等的原则,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朱厚佳   陈   晟   陈   嵩


                                    2020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