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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12-2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李全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能力,同意聘任李全
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朱厚佳 陈晟 陈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