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第六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0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0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1 年 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1月19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勇董事长。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1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公告编号:2020-60)。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24 人,代表股份 103,388,2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47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
代表股份 99,345,5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96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 人,
代表股份 4,042,7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835%。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 31,334,7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97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1 项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属于需逐项审议表决的关联交易议案,
相关关联股东回避了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
2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在审议本子议案
时,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72,053,552 股回避了表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27,292,011 股 4,042,712 股 0股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决 权 87.0983% 12.9017% 0.000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27,292,011 股 4,042,712 股 0股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资 者
股 东 有 效 表决 权 87.0983% 12.9017% 0.0000%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子议案。在审议本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四川美丰(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 26,325,360 股回避了表决。议案表决情
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73,020,203 股 4,042,712 股 0股
3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决 权 94.7540% 5.2460% 0.000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966,651 股 4,042,712 股 0股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资 者
股 东 有 效 表决 权 19.2969% 80.7031% 0.0000%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
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99,349,563 股 4,038,712 股 0股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决 权 96.0936% 3.9064% 0.000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27,296,011 股 4,038,712 股 0股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 会 中 小 投资 者
股 东 有 效 表决 权 87.1111% 12.8889% 0.0000%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4
列入本次会议逐项表决的三个子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
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波、徐小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的第六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