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四川美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
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
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2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 187 人。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7,425.3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7,425.3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908.09 万
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4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3,831.46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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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化工
化肥类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
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
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的情况。
近三年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唐方模
唐方模,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8 年 5 月,自 1998 年 5 月
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泸州
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 1:武兴田
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6 年 2 月,自 2000 年 7 月
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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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黄磊
黄磊,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2012 年 7 月加入
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依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
何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7 年 12 月,自 1999 年 2 月开
始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1999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18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四川
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
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
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具体情况。
项目合伙人唐方模,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兴田、黄磊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
未受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2019 年 3 月,四川华信收到四川证监
局[2019]7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
四川华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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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下表:
事由及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情况
因泸天化 2016 及
2017 年年报审计
1 唐方模 2019 年 3 月 20 日 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
项目,被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0 年度审计费用 115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 30
万元),较上一期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系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
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 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
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
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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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
致表决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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