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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四川美丰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进展暨调整合作协议部分内容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4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进展暨调整合作
                   协议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生态链快贷业务暨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
释担保的议案》,同意在限额范围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并为
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担保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的 36 个月。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
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合作
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
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方能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
缓释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45)。
     二、生态链快贷业务暨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以来,在助力下游
合作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经销商复工
复产和做大做强,促进公司业务拓展,推动销售业绩增长,加快
公司货款回笼和产业链的资金流动,降低公司产业链整体运营成
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下游经销商的普遍欢迎。
    自 2020 年 8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一日),建设银行累计发放贷款
8,661.61 万元,贷款余额 2,162.00 万元,单日最高贷款余额
3,608 万元,公司缴存风险缓释金最高余额 300 万元。
    生态链快贷业务开展以来,未出现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贷
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三、合作协议内容调整及审议表决情况
    (一)原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建设银行原签署的《生态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约定:
    1.合作期限为 3 年;
    2.合作模式:公司筛选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并向合作银行推荐
进行融资,合作银行按照银行内部要求审查后提供贷款,贷款资
金专项用于支付公司(含分、子公司)货款,贷得款项直接支付
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贷款实行总额控制,随借随还;
    3.合作额度:建设银行可向符合准入条件的经销商提供单日
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贷款额度;
    4.采用期限和总额双重控制的方式开展快贷业务。即:单个
客户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单笔贷款金额最低 1,000 元,
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二)合作协议主要调整内容
    为更好服务公司下游经销商,进一步增强公司与下游客户合
作的粘合度,促进公司业务拓展,推动销售业绩增长,经征询建
设银行和下游经销商意见,决定将原合作协议中单笔贷款金额最
高不超过 100 万元调整为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
快贷业务进展暨调整合作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特别说明
    公司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
贷风险缓释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
本次对合作协议部分内容调整,仅涉及对经销商单笔贷款金额上
限的调整,未涉及公司向建设银行提供风险缓释金金额单日最高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限额的调整。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本次调整合作协议内容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该事项的影响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该事项的影响
    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
的回笼,减少坏账损失,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公司偿债
能力和盈利能力,也能帮助信誉良好、有短期融资需求的公司下
游经销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市
场,银行的介入也有助于公司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公司将派专人
负责经销商的保前调查、保时审查和保后跟踪,掌握经销商信用、
财务及担保风险情况,能够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本次对经销商单笔贷款金额上限的调整,符合生态链快贷业
务快速发展的实际,顺应公司下游经销商的需求,同时也征得了
建设银行的同意。
       (二)风险防范措施
    鉴于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中公司需提供相应风险缓释措施,
该风险缓释措施具有对外担保属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加强生
态链快贷业务的风险控制,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范,持续采取如
下风险控制措施:
    1.联合建设银行对被担保人信誉及经营情况进行严格筛查,
包括对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征信情况、合作年限、与公司交易等
数据的提取分析,严格把控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贷款客户的准
入。
    2.生态链快贷业务放款后,公司将联合建设银行对被担保人
的经营数据进行共享与分析,确保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对其进行动态式跟踪管理,定期对客户实地回访分析其财务状况
及偿债能力,加强数据监测,建立经销商生产经营评估机制。
    3.客户贷款款项专款专用,仅用于支付公司货款;款项由建
设银行采用受托支付的形式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4.采用期限和总额双重控制的方式开展快贷业务。即:单个
客户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单笔贷款金额最低 1,000 元,
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5.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
措施。
    6.若出现客户拖欠贷款情形,公司将联合建设银行对贷款逾
期或不良客户进行催收与处置,适用建设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政策
和措施,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借助银行的信用甄别系统和公司历史交易
记录,对信誉良好、有短期融资需求的公司下游经销商开展生态
链快贷业务并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通过逐户逐笔对参与
生态链快贷业务的经销商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有利于提
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加速货款回笼,改善财
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并为客户
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在担保有效期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
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
订相关合作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
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方
能实施。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与合作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
风险缓释担保作为一种新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有利于促进公司业
务拓展,推动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货款回笼和产业链的资金
流动。
    2.纳入生态链快贷业务的客户须通过公司与合作银行严格
的筛查程序,贷款对象为符合该业务准入条件、有短期融资需求
且信誉良好的客户。
    3.客户贷款款项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支付公司货款;款项
由合作银行采用受托支付的形式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同时,公司将派专人负责对经销商的保前调查、保时审查和保后
跟踪,及时掌握经销商信用、财务及风险情况,能够有效控制和
防范担保风险。
    4.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开展造成不良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和经销商提供
担保的总额累计不超过 7.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的 26.43%;截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一
日),担保余额为 31,960.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总额的 11.12%。其中:
    1.为经销商提供风险缓释担保金额
    本次公告的向建设银行提供的风险缓释金单日最高总额不
超过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0.35%;
截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一日),担保余额为
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0.10%。
    2.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累计不超过 7.5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26.08%;截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一日),担保余额为 31,660.8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1.01%。分别是:
    (1)公司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第四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自贸试验区分行”)贷款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5.65%。截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一日),担保余额为 6,660.86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2.32%。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
会决议公告编号:2014-2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4-28);
    (2)公司为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
省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0.43%。截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本次董事
会决议前一日),担保余额为 2.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总额的 8.69%。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和第六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0-39,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41)。
    (二)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美丰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四川美丰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