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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5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A 股股份,用
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7.13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股份
用途 为“用于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公 司将注销已 回购股份
5,76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3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将由 591,484,352 股减少至 585,723,752 股,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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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也相应由人民币 591,484,352 元减少至人民币 585,723,752 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5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
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邮编:618000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时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日期
间 9:00~17:00
    3.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
    4.联系人:罗雪艳
    5.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二)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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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
信封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
话确认。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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