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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18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1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2年4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4月7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项提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该议案
进行逐项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
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该事项详见2021年12月31日发
布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7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四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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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示例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何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郑宏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杨达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3     选举张    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4.00
                            (本提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3)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
  4.01                                                                √
           他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
  4.02     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
  4.03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
             (二)提案披露情况
                                          3
    1.提案 1~3 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中披露。
    2.提案 4 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0)、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7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72)中披露。
    3.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
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监事 4 名。
    2.提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提案 1~3 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3 人。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与本通知同期上网披露。

                             4
    5.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
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2年4月6日9:00~17:00
    (四)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
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
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
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
作内容等)详见本次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6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7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7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 务密 码” 。具 体的 身份 认证 流程 可登 录互 联网 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美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2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2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
              委托事项: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累积
投票              提案 1、2、3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
1.02   选举王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何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郑宏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杨达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3   选举张    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                                                                    同   反   弃
积投                                                                    意   对   权
票提
案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4.00
                        (本提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3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
4.01                                                           √
       他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
4.02   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
4.03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
          填写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3),委托人应在“应选人数”
          一栏下方空格处填写投票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4),委
          托人应在“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一栏下方空格处对同意、
          反对、弃权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若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
          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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