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2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2 年 4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4月7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1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公告编号:2022-13)。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103,967,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75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 代表股份 98,378,9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96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人, 代表股份 5,588,8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542%。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31,914,2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325,3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9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 代表股份 5,588,8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542%。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或现场方式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6.因疫情防控原因,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 2 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勇先生、王霜女士、何琳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是 中 小 股 东 议中小股 提案 总得票数 议有效表 否 议案名称 表 决 之 得 东有效表 编码 (股) 决权股份 当 票数(股) 决 权 股 份 总数比例 选 总数比例 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 1.01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103,458,954 99.5106% 31,405,402 98.4056% 是 董事 选举王霜女士为公司 1.02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103,458,954 99.5106% 31,405,402 98.4056% 是 董事 选举何琳先生为公司 1.03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103,458,954 99.5106% 31,405,402 98.4056% 是 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厚佳先生、潘志成先生、 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 3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是 中小股东 议中小股 提案 总得票数 议有效表 否 议案名称 表决之得 东有效表 编码 (股) 决权股份 当 票数(股) 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选 总数比例 选举朱厚佳先生为公 2.01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103,478,953 99.5298% 31,425,401 98.4682% 是 董事 选举潘志成先生为公 2.02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103,483,953 99.5346% 31,430,401 98.4839% 是 董事 选举梁清华女士为公 2.03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103,479,353 99.5302% 31,425,801 98.4695% 是 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郑宏钧先生、杨达高先生、 张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是 中 小 股 东 议中小股 提案 总得票数 议有效表 否 议案名称 表 决 之 得 东有效表 编码 (股) 决权股份 当 票数(股) 决 权 股 份 总数比例 选 总数比例 选举郑宏钧先生为公 3.01 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103,458,954 99.5106% 31,405,402 98.4056% 是 工代表监事 选举杨达高先生为公 3.02 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103,458,953 99.5106% 31,405,401 98.4056% 是 工代表监事 4 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 3.03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 103,458,953 99.5106% 31,405,401 98.4056% 是 代表监事 4.逐项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审议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了对 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表决情况: 4.01《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 在审议本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 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72,053,552 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1,632,948 股 281,300 股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99.1186% 0.8814% 0.0000%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1,632,948 股 281,300 股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99.1186% 0.8814% 0.0000%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4.02《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 案 5 在审议本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所持有的 26,325,360 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77,361,140 股 281,300 股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99.6377% 0.3623% 0.0000%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5,307,588 股 281,300 股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94.9668% 5.0332% 0.0000%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4.03《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103,589,351 股 378,449 股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99.6360% 0.3640% 0.0000%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6 同意 反对 弃权 31,535,799 股 378,449 股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98.8142% 1.1858% 0.0000%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议案中需逐项表决的三个子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 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波、王宏恩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美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