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
下:
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华川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无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报告
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关联方发
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
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管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
担保责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1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是否
担保额度 担保物 反担保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 担保 为关
相关公告 (如 情况(如 履行
名称 额度 生日期 保金额 类型 期 联方
披露日期 有) 有) 完毕
担保
符 合建 设银
行 相关 准入
条 件, 信用 董事
记 录良 好且 会审
2020 年 2020 年 连带
与 公司 有实 1,000.0 议批
08 月 25 08 月 26 300.00 责任 否 否
际 业 务 交 0 准后
日 日 保证
易 ,履 约记 的 36
录 良好 的公 个月
司 下游 经销
商
报告期内对外担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
0 保实际发生额合 300.00
保额度合计(A1)
计(A2)
报告期末实际对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
1,000.00 外担保余额合计 300.00
担保额度合计(A3)
(A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是否
担保额度 担保物 反担保 是否
担保对象名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 担保 为关
相关公告 (如 情况(如 履行
称 度 生日期 保金额 类型 期 联方
披露日期 有) 有) 完毕
担保
每笔
“主
四川双 合同”
瑞公司 的保
以其控 证期
股子公 间单
司阆中 独计
2020 年 2020 年 连带
四川双瑞能 30,000. 25,000. 双瑞公 算,自
07 月 30 9 月 15 责任 否 否
源有限公司 00 00 司的部 每笔
日 日 保证
分动产 “主
向公司 合同”
提供抵 项下
押反担 的“被
保。 担保
债务”
到期
2
之日
起两
年。
报告期内对子公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0 司担保实际发生 35,060.86
担保额度合计(B1)
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对子公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30,000 司实际担保余额 25,000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合计(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是否
担保额度 担保物 反担保 是否
担保对象名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 担保 为关
相关公告 (如 情况(如 履行
称 度 生日期 保金额 类型 期 联方
披露日期 有) 有) 完毕
担保
0 0
报告期内对子公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0 司担保实际发生 0
担保额度合计(C1)
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对子公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0 司实际担保余额 0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合计(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
0 际发生额合计 35,360.86
合计(A1+B1+C1)
(A2+B2+C2)
报告期末实际担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
31,000.00 保余额合计 25,300.00
额度合计(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4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0
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
无
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其他制度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
3
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存在风险。截止目前,没有
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
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作
出专项说明,我们同意该说明。
独立董事:朱厚佳 潘志成 梁清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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