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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一)2023-04-2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一)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嵩)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
权利,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为核心,积极出席 2022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
相关议案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尽
的职责。现将 2022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我们(朱厚佳、陈
晟、陈嵩)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至2022年4月7
日。换届选举后,朱厚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陈晟先生和陈嵩先生不再担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初至2022年4月7日,公司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次;
董事会会议2次,其中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1次、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1次;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3次。我们均以视频或
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以上会议,对以上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
                                     委托                 是否连续
                董事会      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姓     名                            出席               两次未亲自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朱厚佳           2              2      0         0             否         1
陈     晟        2              2      0         0             否         1
陈     嵩        2              2      0         0             否         1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持赞成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
 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
 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名称             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2022.1.26                                                                同意
               八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2.3.17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九次会议

            具体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度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日常工作情况
            (一)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我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
 通过参加会议、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阅读公司财
 务报告以及关注媒体、网站等方式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
            我们结合个人的专业特长,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职工权益、转型升级、资本运作等事项力所能及地给
 予相关建议和指导,并获得了管理层的积极回应并采纳。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


                                       2
    报告期内,我们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
员和委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详见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7)]。任职
期间,我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及与公司相关人员
沟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
报表及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2.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初至 2022 年 4 月 7 日,第九届董事会召开专门委员
会会议共 3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
议各 1 次。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10 日,战略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2)2022 年 1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核销参股公司股权与债权
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10 日,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①《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②《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方案的议案》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2 年,我们持续关注公
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相
关人员的及时沟通,督促提醒相关人员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关注公司经营决策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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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
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聘任高管程序、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
相关事项,运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三)注重日常的学习和培训。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四川证监局、深交所组织的学习培训,及
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独立董事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我们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四川美丰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
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接受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督与
考核,并与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保持顺畅
的沟通。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我们原提交的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其他事项
    (一)2022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二)2022 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2 年度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最后,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朱厚佳    陈晟    陈嵩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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