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地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2016-08-05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地产”)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1. 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 承诺由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承诺未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7. 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01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