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关于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2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 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 中房 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批准,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拟吸收合并全资
子公司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此次合并完
成后,地产集团作为合并后的存续方将承继中住地产直接持有的中交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37,690,352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3.32%),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地产集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要约收购义务豁
1
免申请。
地产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707 号),并告知公司,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地产集团因合并而持有公司 237,690,352 股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地产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地产集团应当会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地产集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与本次收购及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相关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交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法律意见书》
详 见 公 司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zse.cn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