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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独立董事意见2018-11-27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本人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独

立董事,现对中交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选举赵晖、蒋灿明、耿忠强、薛四敏、梁运斌、

周健为中交地产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过对上述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认真审核,本人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换届选举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选举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为中交地产第八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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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过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认真审核,本

人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

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

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为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实

际经营需要,中交地产(包括控股子公司)向佛山中交继续提供财务

资助 34,120.00 万元,年利率 8%,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起

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止,佛山中交其它股东方按同等条件对佛山中

交提供财务资助。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为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其所开发项

目的顺利推进,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佛山中交其

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

对等,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

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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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为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根据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实际经营

需要,中交地产(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对佛山香颂继续提供财务资助

47,398.2348 万元,年利率 8%,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止,佛山香颂其它股东方按同等条件对佛山香颂提

供财务资助。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本次为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其所开发项目的

顺利推进,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佛山香颂其它股

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

等,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项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中交房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借款暨相关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交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长沙中住

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需要,拟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借款总计 10 亿元,利率不超过 10%,期限 3 年以内,借款主

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到期借款。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

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中交地产及其下属公司向关

联方借款额度未超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本次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

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借款利率合理。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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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董事会对《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中交房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相关担保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签名):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




                                     日期: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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