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交地产”)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交地产拟收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
建”)持有的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置业”)100%
股权。通过审阅公司管理层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联合置业有限
公司股权关系清晰,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收购联合置业股权有利于扩
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有利
于减少同业竞争。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中交地产拟收购联合置业 100%股权,联合置业(包括下属
公司)目前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存在共同
投资、借贷、工程承包等交易事项。本次收购完成后,联合置业将成
为中交地产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按照相关监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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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需要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披露。通过审阅公司管理层提供
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联合置业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联合置业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交
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项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
日期:2018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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