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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50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 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 中房 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2 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蒋灿明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1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445,790,827 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45,790,827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85,326,716 股。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37,690,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 83.3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636,36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16.70%。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以下同)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0.0007%。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赵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285,228,42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2
    获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1.2 选举蒋灿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285,228,42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

    1.3 选举耿忠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285,228,42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

    1.4 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285,228,42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

    1.5 选举梁运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285,228,42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

    1.6 选举周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285,808,18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100.1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史强军先生、孙卫东先生和祝宏毅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史强军先生仍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祝宏毅先生仍担

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孙卫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及董事

会对史强军先生、孙卫东先生、祝宏毅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郭海兰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285,324,716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2.2 选举胡必亮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285,324,716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2.3 选举马江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285,326,716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三)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陈玲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票数 285,324,716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3.2 选举秦丽娟女士为第八监事会监事

    获得票数 285,326,716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2,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夏青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

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夏青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其他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夏青松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

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审议《关于为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

    同意 285,326,7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五)审议《关于为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285,326,7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六)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85,326,7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高帅、刘晓依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

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决

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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