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59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 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 中房 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汇公司”)和
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均为我
司控股子公司,现根据经营需要,拟安排嘉汇公司向嘉润公司提供
33,000 万元借款,利率 8%,期限 1 年。由于接受资助方嘉润公司系
我公司与关联方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设立的公司提供资金构成财务资助。
我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4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中房嘉
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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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晖、蒋灿明、耿忠强、薛四敏、梁运斌
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
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 月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曾伏凡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 9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构成:我公司持股比例 70%,关联方中国房地产集团开发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 30%
经营情况:嘉润公司目前正在对重庆南岸区“中交漫山”项目
进行开发建设工作,该项目于 2014 年 12 月竞得,用地性质为一类居
住、二类居住、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371,897
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 497,337.10 平方米,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
币 135,315 万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嘉润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7 年末/2017 251,804.75 1,919.17 55,847.89 -9,482.2 -8,080.8
年 9 3
2018 年 1-9 月末 251,841.72 3,205.62 96,179.46 -7,966.7 -6,794.3
/2018 年 1-9 月 9 8
我司对嘉润公司在上一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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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润公司是我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嘉润公司与我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嘉润公司另一股东中房集团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
(共同的实际控制人)。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嘉润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
跟踪嘉润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
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嘉润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981.5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5 年 12 月
法定代表人:张世文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经营范围: 国内外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民用与工业建筑总承包,建筑装修等。
主要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中房集团与我司同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与我
司存在关联关系。由于中房集团同时也是资金提供方嘉汇公司的股东,
所以本次无需按其持有嘉润公司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亦不影响财务
资助的公平和对等。(注:嘉汇公司股东构成为:我司持股比例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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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30%,中房集团持股比例 30%。)
五、董事会意见
嘉汇公司本次对嘉润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嘉润公司房
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嘉润公司所开发的房
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良好;嘉润公司其它股
东由于同时持有资金提供方嘉汇公司的股权,本次未向嘉润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不影响财务资助的公平和对等;我司对嘉润公司合并报表,
对其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嘉汇公司
本次对嘉润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嘉润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
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嘉润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所开发的
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嘉润公司其它股东由于同时持有资金提供
方嘉汇公司的股权,本次未向嘉润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财务资
助的公平和对等;中交地产对嘉润公司合并报表,对其拥有控制权,
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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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
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余额为 570,727.82 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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