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关于收到《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6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 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 中房 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
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曾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并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8-113 号、2018-119 号公
告。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801 号),具
体内容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的中
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
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二、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
断或者保证。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交所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公司发行债券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
人相关情况或债券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
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告知深交所的,无异议函自
动失效。
四、公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
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