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0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 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 中房 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是中
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 50%
股权,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富力城”)
持有其 50%股权。根据中交富力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支持项目开
发建设,中交富力各股东方拟按持有中交富力的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
向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到期续借,其中我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
同)拟向中交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到期续借 20,000 万元,年利率 8%,
期限 1 年。中交富力另一股东方北京富力城按同等条件同比例对中交
富力提供股东借款到期续借 20,000 万元。由于我司不对中交富力合
并报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司本次提供股东借款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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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
我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交富力(北
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 年 1 月
法定代表人:周冬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 8 号院 27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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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
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房地产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我公司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50%,北京
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占股权比例 50%。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 03 街区会展
中心东侧相关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于 2017 年 12 月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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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面积 9.95 万平方米,总地上规划建筑面积 21.85 万平方米,土
地成交总价 214,000 万元。
中交富力为 2018 年内成立的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未
经审计,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8 年 1-9 月末 241,879.25 9,765.85 0 -234.15 -234.15
/2018 年 1-9 月
我司对中交富力在上一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总额 112,500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资助余额为 47,015 万元,无逾期情形。
中交富力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积极
跟踪中交富力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中交富
力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
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中交富力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478.15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 年 4 月
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63 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等。
主要股东:广东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95.9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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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按
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中交富力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富力房地
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富力所开发的房地
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中交富力其它股东
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我司
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
意为中交富力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
本次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富力房地产项目的顺
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富力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
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中交富力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
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地产在
中交富力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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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
会对《关于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余额为 570,727.82 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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