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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关于追溯调整母公司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41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 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 中房 0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 中交 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溯调整母公司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溯调整事项的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公开挂

牌方式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通过

公开挂牌增资方式为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

中交”)、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引入战略

投资方;2018 年 3 月 26 日,佛山中交和佛山香颂分别与此次挂牌增

资的成交方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我

司持有佛山中交和佛山香颂股权分别由 90%变为 47.37%,不再纳入合

并范围。




                                                                               1
     我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

式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通过公开

挂牌增资方式为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

庐”)引入战略投资方;2018 年 5 月 15 日,成都美庐与成都招商龙

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我司持有成都公司股权由

100%变为 50%,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以上事项我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6 日、2018 年 2 月 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进行披露,公告编号 2017-181、2018-02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因处置投资

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下降,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

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投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中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式,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并对相关科目进

行追溯调整。

     二、母公司利润表追溯调整的相关项目及金额
                     2017年度         2017年度
         报表项目                                        调整数
                      调整后            调整前
投资收益            771,878,967.71   783,980,000.00   -12,101,032.29
利润总额            642,180,864.85   654,281,897.14   -12,101,032.29
净利润              490,085,430.44   502,186,462.73   -12,101,032.29

     三、董事会对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意见

     2019 年 4 月 10 日,我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了《关于追溯调整母公司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母公司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四、监事会对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意见

    2019 年 4 月 10 日,我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追溯调整母公司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母公司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追

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

数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本次追溯调整母公司利润表上年同期

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本次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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