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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交地产:关于与合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 130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 中交 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

资金、正常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

司”)拟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具体如下:

     1、我司持有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肃

品”)35%股权(由我司并表),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肃品 35%股权,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唐”)持有重庆肃品 30%的股权。重庆肃

品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庆肃品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

重庆肃品富余资金共计 31,000 万元(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调用
10,850 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 10,850 万元,厦门大唐拟调用 9,3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不超过 6.6%。

    2、我司持有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

宸”)49.6%股权(我司并表),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美宸 49.9%股权,重庆和美建设项目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和美”)持有重庆美宸 0.5%

的股权。重庆美宸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

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司与金科宸居按 50.1%和 49.9%

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共计 10,000 万元(到期续借),

其中我司拟调用 5,010 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 4,990 万元,调用期限

不超过 1 年,利率不超过 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

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我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

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1、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06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宁路 161-197-2 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贰级)(按资质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

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

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

经营;应该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股东构成: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黄红云。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总负债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末/2020 年     4,473,149   2,787,397    1,685,751    42,813    433,422

2021 年 6 月末/2021
                      5,532,867   3,780,951    1,751,916    38,794    -1,299
     年 1-6 月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

联关系,目前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余额 10,850 万元。

      2、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胜春

      注册资本:18750.3 万美元整

      成立日期:1997 年 08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2001 号大唐中心 B 栋 101

      主营业务: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
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

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后方可经营。

     股东构成:大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 59.7%股权,厦门

唐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40.3%股权。

     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总负债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末
               1,592,788   1,069,948     522,840     18,300    161,074
 /2020 年
2021 年 6 月
 末/2021 年    2,105,890   1,496,116     609,783     11,600     1,807
   1-6 月

     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

关系,目前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余额 9,300 万元。

     3、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2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 年 04 月 07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世纪大道 99 号 A 栋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

装;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黄红云。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总负债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末
               607,752.74     603,226.56      4,526.18    7,705.84   4,478.74
 /2020 年
2021 年 6 月
 末/2021 年    1,023,278.14   1,015,008.12    8,270.02    1,647.63   3,743.84
   1-6 月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

关系,目前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余额 4,990 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重庆肃品、重庆美宸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

良好,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本次各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

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项

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综合

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

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

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

控项目公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当项目公司

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
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

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

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

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

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719,232.38 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

东借款余额为 373,181.81 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

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346,050.57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

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